根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部令第129號),消防設施維護檢測機構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資質分為一級、二級。消防維修檢測機構三級資質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3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資質;(二)維修間符合滅火器品種和數量的要求,建筑面積在一百平方米以上;(三)與滅火器維修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四)有一名以上注冊消防工程師,并有五名以上具有滅火器維修技能的人員;(五)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消防設施維護檢測機構二級資質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上,場地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上;(二)與消防設施維護檢測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三)六名以上注冊消防工程師,其中至少有三名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4)操作人員取得中級以上技能水平的建(構)筑物消防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其中高級技能水平以上至少占30%;(五)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九條消防設施維護檢測機構一級資質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消防設施維護檢測機構二級資質三年以上,自申請日起三年內無違法執業記錄;(二)注冊資金四百萬元以上,場地建筑面積三百平方米以上;(三)與消防設施維護檢測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四)十名以上注冊消防工程師,其中至少有六名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5)操作人員取得中級技能水平以上的建(構)筑物消防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其中高級技能水平以上至少占30%;(六)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七)申請之日前三年內,從事過至少二十項單幢建筑面積在兩萬平方米以上的具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工業建筑和民用建筑的消防設施維護檢測活動;(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