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攬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一級資質規范:
1、企業財物
凈財物1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能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完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資料員、資料員等人員完全。
(4)經查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能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業工程成績
近5年承當過2項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每項工程均包含火災自動報警體系、自動滅火體系和防煙排煙體系)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二級資質規范:
1、企業財物
凈財物6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能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專業完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資料員、資料員等人員完全。
(4)經查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能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能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掌管完成過本類別一級資質規范要求的工程成績不少于2項。
承攬工程規模
一級企業:可承當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當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1)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庫房、儲罐、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