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攬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一級資質規范
1、企業資產凈資產 1000 萬元以上。
2、企業首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5 人。
(2)技能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暖通、給排水、電氣、主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且專業完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完全。
(4)經查核或訓練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能工人不少于 30 人。
3、企業工程成績
近 5 年承當過 2 項單體建筑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每項工程均包含火災主動報警系統、主動救活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二級資質規范
1、企業資產凈資產 600 萬元以上。
2、企業首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3 人。
(2)技能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能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歷;暖通、給排水、電氣、主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 人,且專業完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完全。
(4)經查核或訓練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能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能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掌管完結過本類別一級資質規范要求的工程成績不少于 2 項。
承攬工程規模
一級資質:可承當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當單體建筑面積 5 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1)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2)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庫房、儲罐、堆場。